歌华有线:歌华有线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张强)
独立董事任职要求 - 需具备5年以上法律、经济等相关工作经验[2]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3家[5] - 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6年[5] 独立性限制 - 特定股东及亲属不具备独立性[3] - 近1年内有不具备独立性情形的人员不具备独立性[3] 不良纪录限制 - 近36个月受证监会处罚或司法刑事处罚有不良纪录[4] - 近36个月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有不良纪录[4] 声明信息 - 张强于2024年4月25日作出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