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华有线:歌华有线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张军)(1)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 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 (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如 适用);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 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六)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 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提名人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现提名张军先生(北京物资学院)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 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 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已同意出任歌华有线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 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 章及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