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ST商城:北京金诚同达(沈阳)律师事务所关于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ST商城*ST商城(SH:600306)2024-04-26 21:14

北京金诚同达(沈阳)律师事务所关于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 律 意 见 书 金同沈券字(2024)第 0426 号 致: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金诚同达(沈阳)律师事务所(下称"本所")接受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 (下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张淑洁律师、庄绪铭律师列席了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下称"本次股东大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下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 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据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统计情况,在有效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22 名, 代表股份 44,291,19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3384%;其中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共计22名,代表22名股东,代表股份44,291,1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本的14.0952%。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