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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利尔:董事会议事规则
海利尔海利尔(SH:603639)2024-04-26 22:19

董事会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各开一次定期会议[22] - 定期会议提前十日书面通知,临时会议提前三日书面通知,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22] 临时会议召集 - 代表公司十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东等提议时,董事长应10日内召集主持临时董事会会议[10][14] 会议举行条件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0][31] 股东提案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以上股东可向董事会提提案[19] 董事会职权 - 董事会行使拟订公司重大收购、年度财务预算等职权[7] 事项权限 - 董事会确定对外投资等事项权限,重大投资项目需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9] 审议批准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等多项指标达一定比例需董事会审议批准或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2][34] 关联交易与担保 - 公司与关联人特定金额关联交易及为关联人担保需相关程序审议[35] 表决方式 - 董事会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以计名和书面等方式进行[39] 回避表决 - 董事回避表决时,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会议,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43] 利润分配决议 - 董事会会议就利润分配作决议,可先通知注册会计师出具审计报告草案[43] 提案处理 - 提案未获通过,条件和因素未重大变化时,董事会会议一个月内不再审议相同提案[48] 会议档案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十年以上[54] 会议记录 - 时间紧迫时,董事会秘书应在会议结束后3日内整理完会议记录并送达董事[55] 决议执行 - 董事会决议由执行人负责组织执行和落实并向董事长汇报结果[57] 规则相关 - 规则作为《公司章程》附件,由董事会制定报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59][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