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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利尔: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海利尔海利尔(SH:603639)2024-04-26 22:19

公司治理 - 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议案[2] - 3%以上股份股东等有权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2] - 1%以上股份股东等有权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2] - 投资者保护机构可公开请求股东委托其提名独立董事[2] - 董事辞职致董事会低于法定人数,原董事履职至补选,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3] 委员会设置 - 审计、薪酬与考核、提名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3]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非高管董事,会计专业独立董事任召集人[3] 资金与利润 - 重大资金支出指未来12个月拟对外投资等累计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以上(募投除外)[3] - 利润分配方案需董事会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3] - 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单一年度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可供分配利润10%[5] - 存在以前年度未弥补亏损时,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弥补后可供分配利润额10%[5] 分红政策 - 股东大会审议现金分红方案前与股东沟通[3] - 独立董事可征集中小股东意见提分红提案[4] - 公司年报披露现金分红政策制定及执行情况[4] - 管理层未提分红预案需向董事会说明[4]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需征求多方意见[4] - 公司制定《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至少每三年重新审议[4] 后续安排 - 修改公司章程议案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5] - 通过后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5] - 修订后全文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