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五洲新春:五洲新春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修订)
五洲新春五洲新春(SH:603667)2024-04-26 22:02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4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规范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选聘工作制度和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浙江五洲新春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以下称《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 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规则适用于委员会及本规则中涉及的有关人员和部门。 第二章 战略委员会人员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一名为独立董事。战略委员会委 员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讨论通过。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非独立董事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 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战略委员会委员在任职期间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时,其委员资格自动丧失。 第九条 当战略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