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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川股份:公司章程(2024年4月修订)
正川股份正川股份(SH:603976)2024-04-26 20:4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7年7月26日核准首次发行2700万股,8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5] - 公司注册资本为151,202,039元[6] - 公司发起人合计认购60,000,000股,出资时间为2013.08.31[16] - 公司股份总数为151,202,039股,全部为普通股[16] 股份回购与转让 - 特定情形回购股份,(一)(三)(五)项回购期限不超十二个月,(六)项不超三个月[24] - 按规定收购股份后,(一)项10日内注销,(二)(四)项6个月内转让或注销[24] - (三)(五)(六)项情形收购股份,合计持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24]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上市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9] 股东权益与决策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特定情形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诉讼[35]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38] 交易审议规则 - 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41]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7种担保情形需特殊审议[42]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由股东大会审议[43]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8]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2/3等情形,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56]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可设副董事长1名[95]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多种情形需提交董事会审议[98]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109] 监事会相关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1/3[142] - 监事会主席和副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142]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44]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151] - 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时,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155] 其他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提前30天通知,股东大会表决时允许其陈述意见[164]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时,应自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指定媒体公告[1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