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生科技: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流程 - 选聘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审议和股东大会决定[2] - 独立董事或1/3以上董事可提聘请议案[6] - 选聘方式有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单一选聘等[6] 选聘评分与费用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应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应不高于15%[8]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需说明情况[10] 人员任职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承担审计业务满五年,之后连续五年不得参与[11] - 承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或上市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期限不得超过两年[11] 文件保存与通知 - 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十年[11] - 解聘或不再续聘需提前30天通知[12] 改聘相关规定 - 出现五种情况应改聘[12] - 年报审计期间改聘,审计委员会需尽职调查后提议召开股东大会选聘[13] - 拟改聘应在公告中详细披露相关信息[13] - 更换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3] 监督与责任 - 审计委员会应对五种情形保持高度谨慎和关注[15] - 发现选聘违规造成严重后果应报告董事会并按规定处理[15] - 事务所八种严重行为,公司不再选聘[18]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制订,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17]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