洁特生物: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8月)
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 为了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广州洁特生物过滤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参照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以下简称《工作指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等规章指引,制订本制度。 第一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 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 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二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并应当按照有关 法律法规、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 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应当保持身份和履职的独立性。在履职过程中,不受公司及其主要 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