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电气: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与中车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风险处置预案
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与中车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风险处置预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与中车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车财务公司")之间的金融业务风险,保证 资金安全,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业务 往来的通知》证监发[2022]48 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5 号——交易与 关联交易》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金融业务风险处置预案。 第二章 风险处置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工作组每半年应对中车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评 估,并负责组织起草中车财务公司持续风险评估报告,以定期或临时报告的形式向领 导小组报告。 第二条 公司成立风险预防处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公司董事 长任组长,为金融业务风险防范及处置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公司总经理及分管财务副总经 理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包括财务中心、审计和风险控制部、证券法律部、纪委机关部 门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工作组,工作组设置在财务中心,具体负责对与中车财务公司发 生的金融业务进行日常监管,关注中车财务公司日常经营情况,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