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纬新材:上纬新材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上结新材料科技股 提交司独立黄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生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纬新材料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纬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上纬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 基于独立判断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对《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和取消部分担保额度的议 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上纬(江苏)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纬江苏") 和 SWANCOR IND(M)SDN. BHD. (以下简称"上纬马来西亚") 向金融机构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符合实际业务发展以及集团整体营运规划的需要。公司为上 纬江苏提供担保以及全资子公司上纬兴业股份有限公司为上纬马来西亚提供担 保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因上纬马来西亚已无向大华银行和台新国际商业银行申请额度需求,本次拟 终止或取消原担保额度。 上述事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不良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