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远锂科: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 保障募集资金的安全,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规范性文件以及《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证券(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以及向特定对象发 行证券募集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应及时办理验资手续,由具 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公司按照招股说 明书、募集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所承诺的资金使用计划,组织 募集资金的使用工作。 第四条 公司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