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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旭电:关于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进展情况的公告
东旭光电东旭光电(SZ:000413)2024-09-26 20:31

资金占用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及公告日,东旭集团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95.95亿元[5][6] 监管与立案 - 2024年7月5日,河北证监局责令公司和东旭集团改正[7] - 2024年5月8日,证监会因未披露年报对公司立案[10] - 2024年9月6日,证监会因信披违规对公司及东旭集团立案[11][12] 股票处理 - 2024年7月9日起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2] - 2024年9月20日,深交所决定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并将摘牌[3][12] 股份情况 -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占比81.70%[13] -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冻结股份占比78.43%,东旭集团所持股份冻结比例100%[13] 应对措施 - 公司要求控股股东及相关方制定还款计划[7] - 公司加强对管理层等资金占用事项学习培训[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