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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德股份: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海德股份海德股份(SZ:000567)2024-04-24 18:13

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经公司 2024 年 4 月 23 日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公司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 员的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 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研究 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正副董事长、 董事;所称的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 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 半数。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 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