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腾新材: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翔腾新材翔腾新材(SZ:001373)2024-04-24 19:27

选聘规则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不高于15%[7] - 以满足选聘文件要求的所有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报价平均值为选聘基准价计算审计费用报价得分[8] - 选聘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等方式,结果及时公示[6][7] - 选聘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9] 审计费用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应在信息披露文件中说明情况[8] 人员轮换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实际承担同一公司审计业务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该公司审计业务[10] - 承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或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审计业务期限不得超过两年[10] 改聘流程 - 董事会审议通过改聘议案后,书面提前30天通知前任和拟聘请的事务所参会[12] - 出现六种情况时应改聘,年报审计期间无特殊情况不得改聘[12] - 事务所主动终止审计业务,审计委员会应了解原因并报告董事会,公司履行改聘程序[13] - 更换事务所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工作[11] 审计委员会职责 - 关注资产负债表日后至年报出具前、连续两年或同一年度多次变更事务所等情形[16] - 关注拟聘任事务所近3年因执业质量被多次行政处罚或多个项目被立案调查的情况[16] - 关注拟聘任原审计团队转入其他事务所的情况[16] - 关注聘任期内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变动大或成交价大幅低于基准价的情况[16] - 关注事务所未按要求实质性轮换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的情况[16] - 发现选聘违规且后果严重,应报告董事会并对责任人通报批评[16] 责任承担 - 股东大会决议解聘事务所,违约经济损失由公司直接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承担[16] - 情节严重时,承担审计业务事务所若分包转包等,公司不再聘用[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