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中捷: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4年4月修订)
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2024 年 4 月修订)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治理结构,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 报")编制和信息披露中的监督作用,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以及《中捷资源投 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董工作制度》")的规定,制订本 制度。 第二条 在公司年报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独立董事应会同公司审计委员会, 切实履行职责,依法做到勤勉尽责。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当向公司年度股东大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对其履行职 责的情况进行说明。年度述职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出席董事会次数、方式及投票情况,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三)对《独董工作制度》第二十四条所列事项和行使《独董工作制度》第 十九条第一款所列独立董事特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