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棕榈股份:《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3年8月)
棕榈股份棕榈股份(SZ:002431)2023-08-25 18:21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公司董事会秘书管理,进一步明确董事会秘书职责、权 利、义务和责任,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强化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棕榈生 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现行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除遵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现行有关法 律、法规外还应遵守本细则的规定。 第三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作为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 联络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承担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并获取相应的报酬。董 事会秘书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公司设立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的信息披露事务部门。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法律、金融、企业管理等方面的专业知 识; (二)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严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