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莫股份:《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独立董事任职限制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2] - 在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或前五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2] 资金往来关注 - 股东等对公司高于300万且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5%的借款或资金往来需关注[4] 独立董事职权 - 行使部分特别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二分之一以上同意[3] - 对部分事项发表独立意见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审议[3] - 监督公司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3] - 为公司经营发展提供建议[3] - 认可关联交易后提交董事会讨论[3] - 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3] - 征集中小股东意见提出利润分配提案并提交审议[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