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誉相关数据 - 威尔曼合并商誉资产组可收回金额不低于78,791.61万元[2] - 北京华宏合并商誉相关资产组可收回金额不低于15,111.00万元[2] - 鑫泰科技商誉资产组可收回金额不低于62,197.41万元[2] - 江西万弘商誉资产组可收回金额不低于21,616.94万元[2] - 浙江中杭商誉资产组可收回金额不低于14,428.00万元[2] - 威尔曼合并分摊商誉原值为590,339,642.57元[5] - 北京华宏分摊商誉原值为23,284,789.21元[5] - 鑫泰科技分摊商誉原值为383,791,952.19元[5] - 江西万弘分摊商誉原值为26,137,555.50元[8] - 浙江中杭分摊商誉原值为24,286,829.33元[8] 账面价值数据 - 威尔曼合并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账面价值为776,308,769.91元[24] - 北京华宏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账面价值为146,093,149.67元[24] - 鑫泰科技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账面价值为557,850,388.30元[24] - 江西万弘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账面价值为175,713,475.69元[24] - 浙江中杭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账面价值为131,715,757.13元[24] 现金流现值数据 - 威尔曼合并预计未来现金净流量的现值为78791.61万元[26] - 北京华宏预计未来现金净流量的现值为15111.00万元[26] - 鑫泰科技预计未来现金净流量的现值为62197.41万元[26] - 江西万弘预计未来现金净流量的现值为21616.94万元[32] - 浙江中杭预计未来现金净流量的现值为14428.00万元[32] 政策与税率相关 - 北京华宏评估计算折现率WACC时付息债务成本以评估基准日5年期LPR4.20%测算,2024年2月20日,5年期以上LPR由4.20%调整至3.95%,评估未考虑调整影响[11] - 鑫泰科技于2021年11月13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子公司吉水金诚于2022年11月4日取得证书,有效期三年,所得税享受15%优惠税率[15] - 鑫泰科技以工业废渣生产稀土氧化物产品,资源综合利用产品业务收入减按90%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假设优惠政策在预测期至2028年及以后一直有效[16] - 江西万弘以工业废渣生产稀土氧化物产品,资源综合利用产品业务收入减按90%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假设优惠政策在预测期至2028年及以后一直有效[19] - 江西万弘资产组业务所享受的万安县科技局扶持资金政策税收返还比例每年调整,假设预测期及永续期内该比例无重大变化[19] - 中杭新材料所得税享受15%的优惠所得税率,子公司中杭时代及中杭实业所得税税率均为25%[22]
华宏科技:2023年度商誉减值测试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