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宏科技: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审计与报告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2]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对多项事项进行一次检查[2]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报告[2]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内部审计工作情况[2] 信息自查与报备 - 公司在特定报告后5个交易日内自查内幕信息人员买卖证券情况[3] - 公司上市后10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备关联人信息[3] - 公司每次投资者关系活动后两个交易日内编制记录表并刊载[3] 人员检查与承诺 - 独立董事刘斌每年现场检查公司12天,另两人各11天[4] - 控股股东等变更后一个月内完成声明及承诺书签署备案[4] - 董监高签署并更新声明及承诺书后报深交所和董事会备案[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