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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农股份:内部审计制度
002758浙农股份(002758)2024-04-25 22:58

审计人员与会议安排 - 公司审计部专职人员应不少于6人[4]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审计部工作计划和报告等[6] 审计工作汇报频率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情况[6]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情况[7] - 审计部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4] 审计检查与报告提交时间 - 审计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实施情况和大额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一次检查[7] - 审计部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三个月内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上年度报告和本年度计划[8] 审计资料保存 - 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工作底稿及相关资料保存时间不低于十年[10] 审计事项关注内容 - 审计对外投资事项关注审批程序、合同履行等多方面内容[16] - 审计购买和出售资产事项关注审批程序、资产运营状况等[17] - 审计对外担保事项关注审批程序、担保风险等[18] - 审计关联交易事项关注关联方认定、审批程序等[18] 募集资金审计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审计一次[19] 审计机制与报告披露 - 公司建立审计部激励与约束机制,对人员工作进行监督考核[22] - 董事会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应包含多方面内容[24] - 公司在年度报告披露同时,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审计报告[25] -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等情况时,公司需作专项说明[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