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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明医药: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易明医药易明医药(SZ:002826)2024-04-25 19:49

融资审批 - 单笔或累计融资金额不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20%,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后报总经理签字执行[6] - 单笔或累计融资金额超20%但未超50%,报董事会审批[8] - 单笔或累计融资金额超50%或达标准后又融资,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报股东大会批准[9] 担保审批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批[15]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批[15]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批[15]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批[15] - 最近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累计计算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批,且股东大会审议时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5][16] -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批,且该股东或受该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与表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15][16] 其他规定 - 应由董事会审批的对外担保,须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经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17] - 融资或担保合同签署后7日内报送公司财务部登记备案[18] - 获批融资或担保事项30日内未签合同,再办理视为新事项需重新审批[18] - 公司财务部为融资及对外担保日常管理部门[18] - 被担保债务到期展期或主债务合同变更,按新担保履行审批程序[20] - 变更融资资金用途,由使用部门申请并按规定权限批准[20] - 财务部预计到期不能还贷,应了解原因并制定应急方案[20] - 融资展期,财务部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并说明原因及还款期限[20] - 公司承担担保责任后应及时向被担保人追偿[21] - 融资及对外担保相关资料送交董事会秘书并依规披露[22] - 全体董事对违规或失当融资、担保损失承担连带责任[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