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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明医药: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易明医药易明医药(SZ:002826)2024-04-25 19:49

关联方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4]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4] 关联交易审批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的关联交易由董事会批准并披露[10] - 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金额在300万元(不含)至3000万元(不含)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含)至5%(不含)的关联交易(提供担保除外)由董事会批准并披露[10]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除披露外还需评估或审计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0] 财务资助与担保 - 公司向前款规定的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审议通过,且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2]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审议通过,且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作出决议,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2] - 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应提供反担保[12] 关联交易额度与期限 - 关联交易相关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投资额度[14] 监督与披露 - 独立董事、监事至少每季度查阅一次公司与关联人资金往来情况[16] - 公司披露关联交易需向证券交易所提交公告文稿等文件[16] - 关联交易公告应包含交易概述、定价政策等内容[16] 关联交易计算原则 - 连续12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就同一交易标的的关联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制度[17] 日常关联交易 - 公司与关联人首次进行日常关联交易应订立书面协议并按交易金额提交审议[17] - 已审议通过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主要条款变化或期满续签需重新提交审议[18] - 公司可预计当年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并提交审议,超预计金额需重新审议[18]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需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19] 董事会表决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可举行会议,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20] - 董事会对关联交易事项表决,需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无关联董事不足3人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1] 控股子公司与参股公司 - 公司控股子公司指持有其50%以上股权,或能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当选,或能实际控制的公司[25] - 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发生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应履行审批及信息披露义务[26] - 公司参股公司关联交易可能影响股价时,公司应参照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6] 豁免与免除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特定交易可申请豁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如公开招标等[23]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特定交易可免于履行相关审议义务,如现金认购公开发行证券等[23] 表决回避 - 关联股东表决时需扣除其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数,由非关联股东表决[23] - 关联董事表决关联交易事项时不得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21] - 关联股东和关联董事应主动回避表决,否则其他股东或董事有权要求其回避[21][22] 文件保存 - 关联交易决策记录等文件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