瀛通通讯: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0月)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 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 主要负责拟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及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拟 定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等。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 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公司章程》 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二名为独立董事。 员会根据上述第四条至第六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日常工作的联络、会议组织和决议落实等日常 事宜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 第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