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购计划 - 公司拟用2000万元至4000万元自有资金回购A股用于员工持股或股权激励计划[2] - 回购价格不超过6.13元/股,上限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决议前30个交易日均价150%[10] - 按2000万元测算预计回购3262643股,占总股本0.82%;按4000万元测算预计回购6525285股,占总股本1.64%[2] - 回购实施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2] - 本次回购符合《回购指引》第十条规定的条件[9] - 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36个月内未使用完或未全部授出将依法注销[21] 财务数据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负债合计111397.09万元,资产负债率56.66%,货币资金15597.06万元[11]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196620.07万元,所有者权益85191.93万元[18] - 按回购资金上限4000万元测算,回购资金约占总资产2.03%、货币资金25.65%、所有者权益4.70%[18] 其他情况 - 截至公告披露日,未收到相关人员减持计划[3] - 本次回购可能因资金、股价、计划未通过等因素无法实施或部分实施[4] - 2024年7月19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回购方案[6] - 公司不得在重大事项发生至披露日等期间内回购股份,回购委托价格等有相关要求[14] - 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回购相关事宜,授权自审议通过至事项办理完毕[23] - 经自查,相关人员在决议前六个月内无买卖股份情形,无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20] - 相关人员暂无明确增减持计划,持股5%以上股东未来六个月暂无明确增减持计划[20] - 回购方案存在资金筹措、股价、计划未通过等实施风险[24] - 回购期限内若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超十个交易日,回购期限可顺延[14] - 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已获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属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股东大会审议[26] -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27] - 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28] - 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28] - 每月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28] - 如回购方案实施期限过半仍未实施回购,公司将公告原因和后续安排[28] - 回购期限届满或方案实施完毕,公司停止回购,两个交易日内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28] - 备查文件包含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会议决议[30] - 备查文件包含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30] - 备查文件包含回购股份事项相关信息知情人名单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30]
集泰股份: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