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交易决策权限 - 董事长可决定与关联自然人低于30万元、与关联法人低于300万元或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的关联交易[11] - 董事会可决定与关联自然人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的关联交易[13] - 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5%的关联交易,由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14] 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 重大关联交易应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后提交董事会讨论[13]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会议,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则提交股东大会[14] 审计与评估要求 - 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5%,交易标的为股权需审计,为其他资产需评估[12] - 日常关联交易等情形可免于审计或评估[13] 关联方管理 - 公司应确定关联方名单并及时更新向深交所备案[8] - 公司董事等应向董事会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系说明,公司做好登记管理并报深交所备案[6][7] 其他规定 - 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对总额超300万元且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的借款或资金往来发表意见[17]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应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20] - 委托理财等投资额度使用期限不超十二个月,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投资额度[23] - 向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及出席董事会会议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大会[23] - 连续十二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进行与同一交易标的相关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规定[23] - 一方以现金认购另一方公开发行股票等可免予按关联交易履行义务(提前确定发行对象含关联人除外)[26]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涉及金融机构存贷款业务以利息为准适用规定,与财务公司业务由深交所另行规定[27] - 公司因放弃权利导致关联交易按《股票上市规则》标准适用规定[27] - 公司与关联人共同投资以公司投资额作为交易金额适用规定[27]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涉及或有对价以预计最高金额为成交金额适用规定[28] - 审议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时,应及时提交材料,独立董事可聘请中介机构出具报告[31] - 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要了解交易标的和对方情况、确定交易价格,必要时聘请中介机构审计或评估[32] -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应签订书面协议明确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32] - 董事、监事及高管有义务关注公司是否被关联方侵占利益,监事应定期查阅资金往来情况[32] - 若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源造成损失,董事会应采取保护性措施[34] - 本制度货币单位除非特别说明均指人民币[36]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抵触时修订并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36]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37] - 本制度经董事会制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和修改[37]
思进智能: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4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