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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易联众: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年4月)
ST易联众ST易联众(SZ:300096)2024-04-26 00:48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YLZ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Ltd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4 年 4 月 1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拟定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 遴选、审核并向董事会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董事组成,不得少于三人,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并担任召集人。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会成员联合提名,并 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同意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董事会在委员中任命。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 第三至第五条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