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事项审议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大会审议[5]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股东大会审议[5]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大会审议[5]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需股东大会审议[5] - 连续12个月内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需股东大会审议[5] - 连续12个月内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需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5] - 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负债率超70%的财务资助行为需股东大会审议[7] - 单次或连续十二个月内财务资助累计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股东大会审议[7]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绝对金额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需股东大会审议[8] 股东大会召开 - 年度股东大会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应在规定情形发生后2个月内召开[9] - 独立董事等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书面反馈[13][14][16]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应在作出决议后5日内向股东发出通知[13][15][16] - 监事会同意股东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请求,应在收到请求5日内向股东发出通知[16]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况下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16] - 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大会,召集股东持股比例在决议公告前不得低于10%[16] 提案相关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19]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20] 通知与登记 -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通知股东[20]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23] 会议变更与记录 - 股东大会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23] - 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十年[32] 决议通过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35] - 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5] - 分拆所属子公司上市等特定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35] - 特定提案除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外,还需特定股东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6][37] 中小投资者与表决权 - 中小投资者指除特定人员和5%以上股份股东外的其他股东[37] - 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37] -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无表决权且不计入总数[37] - 违规买入超比例股份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总数[37] 委托与提名 - 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授权书需载明相关内容[27] - 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以上的股东可提董事或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候选人[40] - 公司董事会等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40] 实施与撤销 - 股东大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将在会后2个月内实施[44]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的股东大会决议[44] 关联交易与投票制 - 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决议须经出席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39] - 股东大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等实行累积投票制[41] 投票相关 - 股东大会对提案表决前推举两名股东代表计票和监票,利害相关股东不得参与[59] - 股东大会提供网络投票应在证券交易所交易日召开,现场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网络投票[42] 规则修改与公告 - 公司应在相关情况发生时及时召开会议修改规则[49] - 股东大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列明相关信息及表决结果[43] - 公司信息披露应依照规定执行,具体事宜由董事秘书负责[51] - 公告或通知篇幅长时公司可作摘要性披露,全文需在指定网站公布[51] - 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应在刊登会议通知的同一指定报刊上公告[51] 规则说明 - 规则中“以上”“内”含本数,“过”等不含本数[51] - 本规则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51] - 本规则为公司章程附件,由公司董事会拟订,股东大会审议批准[51] -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53] 文档信息 - 文档为三丰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4月相关内容[54]
三丰智能: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