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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恒股份:锦天城关于科恒股份2019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四期获授期权未达行权条件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科恒股份科恒股份(SZ:300340)2024-04-26 00:54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四期获授期权未达行 权条件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12 层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件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致: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科恒股份"、"上市公司"或"公司")的委托,担任上市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法律顾问,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激励管理办 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 责精神,就上市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四期获授期权未达行 权条件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宜(以下简称"本次注销")的有关事项出具本法 律意见书。 | 第一部分 | 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