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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翎股份: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鹏翎股份鹏翎股份(SZ:300375)2024-04-24 21:11

业绩相关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和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报表对应总额的100%[2] 内部控制 - 内部控制评价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1] -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包括公司及所属有控制权子公司,业务为汽车流体管路及密封件等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2] - 重点关注高风险领域包括资金流动、销售管理等[4] 未来展望 - 公司确定未来五年战略发展规划,目标是成为国内领先的输送、密封、智能环保型汽车零部件企业集团[18] 制度建设 - 公司建立战略目标、规划与业务计划并依政策和市场调整[5] - 公司在关键业务流程领域建立多种控制活动以控制风险[11] - 公司针对资金管理建立严格授权批准程序[11] - 公司建立内部和外部沟通常规渠道和机制保障信息沟通[14] - 公司建立内部审计机制,通过内部审计职能对内部控制进行分析、评估和建议[15] - 公司“三会”及管理层体系健全,各部门和分支机构职责明确,有完备工作制度[16] - 公司制定《内部审计制度》和《反舞弊管理制度》,审计部独立行使职权[17] - 公司建立科学人事管理制度,将细化制度流程,优化人才结构[20] - 公司建立资金活动相关制度,包括岗位责任制、授权审批制度等[22] 缺陷认定标准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定量标准以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利润总额为衡量指标[32] - 财务报告错报额<0.5%资产总额为一般缺陷,0.5%资产总额≤错报<1%资产总额为重要缺陷,≥1%资产总额为重大缺陷[33]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定量标准按营业收入分<0.5%、0.5%≤错报<1%、≥1%,按利润总额分<3%、3%≤错报<5%、≥5%[34]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形包括控制环境无效等六种[34]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认定情形包括未按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等四种[34] -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定量标准参考财务报告缺陷评价定量标准[35] -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形包括公司重大事项决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八种[36] -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认定情形包括重要业务制度控制或系统存在缺陷等六种[36] -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认定情形包括违反企业内部规章但未形成损失等三种[36] 报告期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37] - 报告期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38] 保荐人意见 - 保荐人认为公司建立较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体系,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反映实际情况[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