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强生物: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应当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 意见并告: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 1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规范公司股东大会的召 集、召开及表决机制,保障公司所有股东公平、合法地行使股东权 利及履行股东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 公司章程,制定《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 则》(下称"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 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公 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 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 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 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 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章程》第四十六条规定的应当召 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