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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邦高科:董事会议事规则
汉邦高科汉邦高科(SZ:300449)2024-04-26 21:14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董 事会的职责权限,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公司董事和董事 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 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 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不少于三分之一。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制定合并、分立、解散及变 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 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 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