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邦高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 层的有效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北 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 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 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委员由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 董事担任,其中独立董事二名,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 连选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董事会应 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本细则的规定补足 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