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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丹股份: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正丹股份正丹股份(SZ:300641)2023-12-08 16:08

江苏正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正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江 苏正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 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研究并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选择程序,并对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 人。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董事会选举一名独立董 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