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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达电子: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2023年10月)
宏达电子宏达电子(SZ:300726)2023-10-24 18:11

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2023年10月) 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有诚信义务,不得通过资金占用等方式损害公司利益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资金管理,防止和杜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 方(以下统称"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行为的发生,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 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 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 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株 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