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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市:公司章程(2024年4月)
新城市新城市(SZ:300778)2024-04-25 22:22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9年4月19日核准首次发行2000万股普通股,5月10日在深交所上市[8] - 公司注册资本20406.0066万元,股份总数20406.0066万股,均为普通股[8][13] - 公司发起人3名,深圳市远思实业、远望实业、远方实业分别持股52.2628%、28.1308%、19.6064%[13]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收购股份用于特定情形,合计持股不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并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18] - 发起人股份自公司成立1年内、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交易1年内不得转让[20] - 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25%,上市交易1年内、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1]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董监高、持股5%以上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股东可要求董事会执行收回收益[21] - 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违法,股东可请求法院认定无效或撤销[25]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诉讼[25]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2] - 临时股东大会在规定情形下应在2个月内召开[4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51] 董事、监事与高管 - 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董事每届任期三年[76][85]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监事每届任期3年[103][106] - 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连任[98] 财务与分红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113]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14] - 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20%[116] 公司变更与解散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应自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报纸公告[132][133]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35]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