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盛新材: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浙江 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盛新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的要求,针对锦盛新材出具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 自我评价报告》,对锦盛新材2023年度内部控制情况,采取了包括了解、测试和 评价内部控制设计的合理性和执行的有效性,以及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进行了 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关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 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