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盛新材: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4年4月)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依法规范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提 供财务资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有偿或者无偿对外 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 公司以对外提供借款、贷款等融资业务为其主营业务; (二) 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超过50%的控股子公司,且该 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 1 由,公司是否已要求上述其他股东提供相应担保。 本条所称关联参股公司,是指由公司参股且属于《创业板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 公司的关联法人。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审议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时,应当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