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大思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
交大思诺交大思诺(SZ:300851)2024-04-24 16:18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经董事会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方可当选[4] - 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董事会批准[4] 会议规则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等,临时会议可通讯表决[11]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且不委托视为不能履职,董事会可免职[11] 关联议题处理 - 关联委员讨论关联议题应回避,无关联委员过半数出席会议可举行[12] - 无关联委员出席不足二分之一时,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12] 会议记录与报告 - 会议应有记录,委员签名,由证券事务部保存[12] - 会议通过议案及表决结果应及时报董事会[12] 细则施行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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