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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业香料: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华业香料华业香料(SZ:300886)2023-10-26 18:43

股份转让限制 - 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7] - 上市满一年后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未满一年新增股份按100%自动锁定[7] - 董监高账户持股余额不足1000股时可一次全部转让[8] 信息申报与披露 - 董监高应在规定时间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及近亲属身份信息[9] - 董监高所持股份变动应在两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并公告[10] - 相关增持主体实施期限过半应通知公司披露进展公告[13] - 属于特定情形一,增持股份比例达公司已发行股份2%等情况时需通知公司并披露相关意见[14] - 属于特定情形二,增持行为完成时需通知公司并披露相关意见,集中竞价每累计增持2%应披露进展公告[14] - 相关增持主体完成或提前终止增持计划,公司应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5] - 公司发布定期报告时增持计划未完成,应披露实施情况,公告前增持主体不得减持[15] - 董监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比例达规定,应履行报告和披露义务[18] 交易限制 - 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及董监高违规短线交易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10] - 董监高在公司年报、半年报公告前30日内等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及衍生品[11] - 拥有权益股份达30% - 50%的,一年后每十二个月内增持不超已发行股份的2%[13] - 董监高及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不得从事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证券的融资融券交易[18] 违规处理 - 董监高违反制度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19] - 董监高违反制度且情节严重或拒不缴纳收益,将被罢免或免除职务[19] 制度相关 - 本制度于2023年10月26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批准修订[4] -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相关人员身份及持股数据信息并检查披露情况[18]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