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源新材: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范围 - 内部控制评价基准日为2023年12月31日[1]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报表资产总额100%[6]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报表营业收入总额100%[6] 制度建设 - 制定《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保障法人治理结构[6] - 制定《员工手册》等建设企业文化[7] - 财务部制定《财务管理制度》等财务规章制度[8] - 制定《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规范关联交易[9] - 制定《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控制对外担保风险[9] - 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证专款专用[10] - 制定《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控制投资风险[10] 缺陷评价标准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有定量标准[15] -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定量标准与财务报告一致[16] 内部控制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和重要缺陷[19] - 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和重要缺陷[19] 管理措施 - 各生产部门共同负责生产环节质量控制[13] - 加强对子公司多方面管理,委派高管管理全资子公司[13] - 人事行政部负责工薪管理,实施统一人力资源管理[12] - 建立包含员工聘用等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12] 评价工作 - 依据相关规范和制度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14] - 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财务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