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电微力: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雷电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成都雷电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 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成都 雷电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雷电微力"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关规定,对雷电微力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 置换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成都雷电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056 号),成都雷电微力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战略投资者 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及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 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 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