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证监局关于对日禾戎美股份有限公司、郭健、于清涛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戎美股份戎美股份(SZ:301088)2024-08-06 13:08

股东情况 - 于清涛2019年9月以932.4万元认购公司股份280万股,资金源于向实控人郭健借款[1] - 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于清涛增资资金来源内容不真实[1] 监管要求 - 公司应在收到措施10个工作日内向江苏证监局提交书面报告[2] 救济途径 - 对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60日内向证监会提行政复议申请[2] - 对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法院提起诉讼[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