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源药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修订)
委员会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2名为独立董事[4] 任期与补选 - 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不符要求时,董事会60日内补选[4] 职责与决策 - 负责制定考核标准和薪酬方案,向董事会提建议[6] - 董事薪酬方案经董事会同意后股东大会审议,高管薪酬报董事会批准[7] 会议规则 - 提前3天通知,紧急可随时通知[13]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14] - 关联议题关联委员回避,不足二分之一提交董事会审议[14] - 工作细则由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1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