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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广核: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之法律意见书
中国广核中国广核(SZ:003816)2024-10-21 18:28

公司概况 - 公司为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中广核集团为控股股东,恒健投资和中核集团为股东[5] - 公司总股本为50,498,611,100股,中广核集团持股占比58.89%[40] - 国务院国资委持有中广核集团81%股权,为公司实际控制人[41] 财务数据 - 2021 - 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分别为97.61亿元、97.69亿元及106.13亿元[20][27] - 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为1,004,764.14万元[20] - 2021 - 2024年6月末资产负债率分别为62.27%、61.39%、60.19%和59.82%[25] - 2021 - 2024年1 - 6月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349.11亿元、313.68亿元、331.20亿元及127.89亿元[26] - 2021 - 2023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9.98%、9.44%及9.66%[27] 发行情况 - 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不超过49亿元[5][20] - 发行需经深交所审核并报中国证监会履行注册程序[17] - 可转债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满六个月后起至到期日止[30] 资产与业务 - 截至基准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112项境内土地使用权[50] - 拥有1,863项境内房屋所有权,39项海域使用权[51] - 拥有478项境内注册商标和7232项境内授权专利[52][53] - 在建核电站为广东陆丰核电站5、6号机组[52] 合规情况 - 公司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2] - 公司及其相关人员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及未履行承诺情形[22][23] - 截至基准日,公司不存在擅自改变前次募集资金用途情形[68]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不构成实质性障碍[7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