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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汽富维:董事会关于本次重组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说明
一汽富维一汽富维(SH:600742)2024-10-21 18:31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重 组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 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所设定的评估假设前提和限制条件符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遵循了市场通用管理及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与 评估假设前提相悖的事实存在,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说明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一汽富维"、"上市公 司"、"公司")拟以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向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一汽股份")出售所持一汽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汽财务")6.4421% 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本次交易中,公司聘请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健兴 业")作为评估机构对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长春一汽富 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拟将持有的一汽财务有限公司 6.4421%股权转让给 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项目所涉及一汽财务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天兴评报字(2024)第 1644 号)。 经审慎判断,上市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聘请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 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