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天地:日常生产经营决策制度
经营计划审批 - 年度生产经营计划调整幅度不超20%由总经理决定,超20%报董事会审批[5] 合同披露 - 采购等合同金额占总资产50%以上且超1亿或销售合同占主营收入50%以上且超1亿,报告深交所并公告[5] - 重大合同进展与约定差异影响金额30%以上需说明披露原因[8] - 采购等合同金额占总资产100%以上且超2亿或销售合同占主营收入100%以上且超2亿,除披露外履行相应义务[8] - 签署特定标准重大合同,董事会分析判断,律师核查,保荐人出专项意见[8][9] - 投标合同金额或预计收入达标准,中标公示期发提示性公告[6] - 及时披露日常经营重大合同进展及定期报告履行情况[8] - 连续十二个月与同一对手方签合同累计达标准及时披露[11] - 披露可能影响财务的框架性协议参照信息披露规定[11] 关联交易 - 日常生产经营关联交易按专门制度执行[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