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利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_发行人及保荐机构关于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意见(2023年1-6月财务数据更新版)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关于宁波利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贵所于 2022 年 9 月 15 日出具的《关于宁波利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2]010893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已收悉。根据贵所要求,宁波利安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等相关各方,本着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原则,就问询函所提问题进行 了认真讨论、核查与落实,逐项进行了回复说明,并在招股说明书中对要求披露 的回复内容进行了补充披露,请予审核。 如无特殊说明,本回复中使用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招股说明书一致。 本回复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 类别 | 字体 | | --- | --- | | 问询函所列问题 | 黑体 | | 对问询函所列问题回复 | 宋体 | | 对招股说明书的修改、补充 | 楷体(加粗) | 1-1 问题 1、关于收入及客户 二〇二三年九月 深圳证券交易所: 申请文件及首轮问询回复显示: (1)发行人应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