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盾光电: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4年10月制定)
审计人员规定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实际承担公司审计业务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4] 选聘流程 - 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可提聘请议案[5] - 采用竞争性谈判等方式选聘,聘用期一年,可续聘[7] - 由审计委员会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股东大会决定[3] 时间要求 - 文件资料保存至少10年[8] - 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改聘选聘[10] 特殊情况 - 重大资产重组等情况审计服务期限合并计算[4] - 会计师事务所出现执业质量重大缺陷等情况应改聘[9] 信息披露 - 按要求披露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14] - 每年披露履职评估和监督职责报告[14] - 变更时披露前任情况、审计意见、原因及沟通情况[14] 关注事项 - 审计委员会对多种情形保持谨慎关注[14] - 关注拟聘任事务所近3年处罚、立案调查情况[14] - 关注聘任期内审计费用变动及选聘成交价[14] - 关注事务所未按要求轮换审计项目合伙人情况[14] 禁止行为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指定事务所,不得干预审核[3] - 事务所分包或转包项目,公司不再选聘[14] 制度施行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施行,修改亦同[16] - 制度解释权属公司董事会[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