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披露[7] - 半年度报告在上半年结束后2个月内披露[7] - 季度报告在前三个月、前九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7] 重大事项披露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需披露[13] - 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等一次超该资产30%需披露[13] - 1/3以上监事变动需披露[13]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需披露[13]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披露[14] 报告审计要求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经符合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8] - 半年度报告在特定情形下需审计[8] - 季度报告一般无须审计[8] 业绩预告与数据披露 - 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9]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等异常需披露相关财务数据[10] 审计意见处理 - 定期报告中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董事会应作专项说明[10] 交易披露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及时披露[19]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19]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及时披露[20]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20]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及时披露[20]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交易需及时披露[21] - 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交易需及时披露[21] - 与关联人交易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披露并评估审计及提交股东会审议[21] 诉讼仲裁披露 - 重大诉讼仲裁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22] 报告编制与披露流程 - 定期报告由总经理等编制草案,董事会审议,监事会审核,董事会秘书披露[25] 责任人规定 - 董事长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主要责任人[31] 资料保管 - 证券部保管定期报告等资料原件,保管期限不少于10年[36] 信息知情人员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相关人员为信息知情人员[38] 内部审计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审计部门定期向董事会报告监督情况[40] 信息发布流程 - 公司信息发布需经证券部制作、董事会秘书审核等流程[41] 投资者关系活动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活动负责人[43] 业绩说明会 - 公司举办业绩说明会应采取网络远程方式并提前公告[43] 子公司规定 - 控股子公司发生重大事件视同公司发生[45] - 各控股子公司负责人为该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报告第一责任人[46] 违规处理 - 董事等失职致信息披露违规,公司可给予处分并要求赔偿[47] - 各部门和控股子公司信息披露问题致损,董事长可建议处分责任人[47] - 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被公开谴责等,董事会应检查制度并处分责任人[47] - 信息披露涉嫌违法按《证券法》处罚,公司报告违规人员处理情况[47]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或冲突以法律等规定为准[49]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原制度废止[49]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50]
泰和科技:信息披露管理制度